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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国军两会提案全文:关于进一步支持商会组织承接公共职能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9-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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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在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去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时强调,各级政府要花更多时间和精力关心民营企业发展、民营企业家成长,经常听取民营企业反映和诉求。近期,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也要求,在制定涉企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必须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使政府决策更符合实际和民意。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要努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让企业家安心搞经营、放心办企业。

对于上述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沈国军进行了深入调研和系统思考,并形成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商会组织承接公共职能的提案》。他呼吁支持商会承担更多公共职能,创新社会治理,进一步发挥商会组织在国际贸易摩擦、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沟通作用、服务功能,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做好服务。

作为浙商总会(全球)执行会长和甬商总会(全球)会长,沈国军在工作中发现,民营企业普遍希望商会组织能够承担更多职责,尤其是在国际贸易摩擦的持续影响下,大量外向型企业在国际竞争中经常感到势单力薄,他们更希望民间商会组织通过协调与服务,建立与竞争对手的对话与磋商渠道,团结大家拧成一股绳,协同政府部门,在国际竞争中维护并争取企业和国家的利益。


以下为提案全文:

商会是各行业各地区企业自发形成的民间经济组织,能够广泛团结企业家群体,并敏锐地反映市场动态,对市场声音形成有效传导。可以说,商会已成为反映中国经济发展的晴雨表。激发商会组织的活力,既是当前发挥企业家群体同舟共济、合力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新时代继续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目前,商会组织的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面临一些问题:

一是社会管理公共职能缺失。当前商会在协调一些问题时,常面临“使不上劲”的局面,需要法制赋权及相关行政资源支持;

二是涉外服务功能亟待建立。随着我国经济全球化程度提升,商业涉外事项增多,除政府部门之外,应发挥商会组织的重要作用,为长期应对中美及全球性贸易战发挥民间商会的作用,共同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做好服务。

三是缺少相关法律法规支持。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已出现滞后,影响了商会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不利于精细化社会管理。

为进一步发挥商会组织在社会管理和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鼓励商会组织承接公共职能,实现社会管理创新

借鉴国际上现代商会体系建设的有益经验,赋予商会组织相应的行业协管、标准制定等职能,以及合理的行政资源和公信认可,使其更加积极地发挥 “民营经济晴雨表”、“市场信息传导雷达”的正面作用,成为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管理枢纽和抓手。建议全面梳理政府部门相关职能,明确可转移的政府职能事项,建立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支持商会组织承接职能、创新发展,减少政府对行业及市场微观事务的管理。

鼓励商会组织成为政策落地执行的承接者,为政府监管分忧解难。鼓励商会做好政策建言、行业监督,定期评估分析本地区本行业的发展情况,及时督促企业纠正不当行为,引导、鼓励并支持市场创新行为,实现政府监管与市场创新同步并进。

(二)鼓励商会组织发挥“民间管道”作用,积极推动对外经济交往合作

积极创造条件,培育一批按市场原则规范运作、在行业中具有广泛代表性、与国际接轨的商会组织,在国际市场上更好地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牵线搭桥、推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项目。

积极鼓励商会组织发挥“民间管道”作用,主动协助中国企业处理国际反垄断调查、反倾销调查、贸易摩擦等事务,为政府间官方洽谈留足缓冲空间和谈判余地。同时,鼓励商会组织加入相关国际组织或行业协会,参与行业标准、市场机制的制定,为中国企业营造良好的国际商业环境。

(三)加强相关法制建设,建立科学的社会管理体系

目前,涉及商会组织的有关法规和条例主要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形势的变化,法制建设已出现滞后现象。

建议在立法层面尽快修订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晰商会组织的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引导商会组织有序发展。同时,合理简化注册登记手续,出台科学的评价体系,使商会组织的管理更加规范化、系统化,从而提升社会管理体系的科学化和精准化水平。